计算机信息工程系学籍清退通知
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41号令),按照《乌兰察布职业学院学籍管理》的规定,对超出最长修业年限的学生以及休学期满,逾期未复学的学生将予以清退。
一、清退范围
达到最长修业年限的学生(当前所在籍2019年及以前)
休学逾期的学生(休学时间超两年及以上)
二、学籍清退人员名单
见附件1
三、乌兰察布职业学院学籍清退文件细则
见附件2
四、公示时间
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,自2026年4月23日至2026年4月27日。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向教务处咨询或反映,逾期不予受理。
计算机信息工程系
2026年4月23日